《哲学导论·实在》笔记

什么是宗教

约翰.威兹德姆的观点

宗教观念的本质特征是宗教人士对其周遭事物的某种态度,而且这种宗教态度和哲学家或科学家青睐于解释的态度之间的鸿沟无法逾越。

即:宗教信仰不同于科学所最求的因果解释。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观点

他在 Religion and Science 中说:

I maintain that the cosmic religious feeling is the strongest and noblest motive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正是这种对于复杂的自然规律性的宗教敬畏和欣赏,促使人们通过大量的科学努力去理解它。科学本身激发了一种“宇宙的宗教感情”。

西谷启治的观点

他在《什么是宗教?》中说:

宗教始终是每一个个人的个人事务。

正是在突破日常的存在模式并从基础上倾覆这种模式,迫使我们回到生命本身被看作无用的生活的基本根源处,宗教才成了我们的所需之物–人类生活的必需之物。

宗教颠覆了我们把自己认作目的并置于所有事物的中心的姿态。

西方宗教

亚伯拉罕的宗教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把根源追溯到《旧约》中的亚伯拉罕,都崇拜“亚伯拉罕的神”,而且早期宗教思想都受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希腊哲学的深刻影响。

神的传统概念

神是独立的存在,是宇宙的创造者并且与他所创造的宇宙不同。

哲学家和神学家把这种独立称为神的“超越”,神超越了宇宙和所有人类的经验。

神是关心人类正义和人类苦难的至高的理性存在和道德存在。

神是全能、全知、无所不在的。

神人同形同性论

当人们试图设想神时,会自然地把他们所认为最好的人类特征赋予神。

神的这我能干一干及对人类的关注也显明了“神人同形同性”特征。

上帝证明:存在论论证

三种论证

西方神学史中有三种力图证明上帝存在的“证明”:存在论论证宇宙论论证目的论论证

其中“存在论论证”是最困难的,因为它纯粹是一个逻辑证明,试图从上帝观念中证明上帝的必然存在。

上帝存在的证明,既是正当的逻辑论证,也是信仰阐明和表达。

根本上来说,安瑟伦和笛卡尔的论证就是:“我们无法在思考上帝的同时怀疑他的存在。”

圣安瑟伦的“存在论论证”

一个对象存在于理性中是一回事,理解到这个对象实际存在着是另一回事。

上帝如此真实地存在着,以至于无法被设想为不存在。

因为上帝是那无法设想有比之更大的存在者,凡是真切地理解了这一点的人,必定会理解这个存在者是如此真实的存在着,以至于在思想上都无法认为他不存在。

勒内.笛卡尔的“存在论论证”

他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吸纳了安瑟伦的论证:

从我无法设想一个不带存在性的上帝这一事实,可以得出存在性与他是不可分离的,进而得出上帝确实存在。

我在预设上帝具有各种完满性之后,就确实必然要承认上帝存在,因为存在是各种完满性之一。

依曼纽尔.康德驳“存在论论证”

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认为“存在”不是一种特性:

存在(是)显然不是实在的谓词,即不是可以加在一个是事物上的某个事物的概念。它只不过是对一事物及其某些规定性的承认。

查尔斯.哈茨霍恩的现代版“存在论论证”

上帝的观念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在时间中永恒的存在者,其存在的某个方面(它的独特“本质”)独立于其他一切存在者。这样的一个存在者不能被产生,因为他必须既是派生的又是非派生的,既是永恒的又仍不是永恒的。

上帝不能是一个纯粹的可能性。

一位完满的恶魔在无线地反对一切存在者的同时,必须对自身之外的一切存在者负有无限责任。

宇宙的每一项目都是其自身的存在组成部分,它们以一种我们只能模糊地想象的极其亲密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这个宇宙。

无论一个完满的上帝是有意义的还是无意义的,一位完满的恶魔无疑是没有意义的,而没有意义的东西,无论他是否必然存在,都是毫无意义可言的,因为无论如何,他要么必然不存在,要么其存在毫无意义,哪怕它是一种必然的毫无疑义。

作为造物者的上帝:理智与设计

宇宙论论证

“宇宙论论证”实际上是一系列论证,其中必定有一个“第一推动者”(前提),即某种对于宇宙的存在和本性的终极解释。

圣托马斯.阿奎那的 4 种“宇宙论论证”

  • 运动:

凡事物运动,总是受其他事物推动。

一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同一方向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推动者,即自我推动者。

没有第一推动者的推动,随后的其他推动者就无法运动。

这个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

  • 动力因:

我们绝找不到一个自身就是动力因的事物,因为这样的话,他就要先于自身存在,而这是不可能的。

人们必然要承认一个第一动力因,这个第一动力因,大家称之为上帝。

  • 可能性和必然性:

唯有通过某种已经存在的事物,尚未存在的事物才能开始其存在。

我们只能承认存在着某种事物,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从其他事物获得其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所有人都把它称作上帝。

  • 事物的等级

必然存在某种具有最高存在的事物。

必定存在着某种事物,它是所有存在者其存在、善好以及一切其他完满的原因,我们称之为上帝。

设计论证(目的论论证)

作为一个整体的宇宙必定是由理性设计的,机械论(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不可能说明世界的复杂精致。

伊曼纽尔.康德把“设计论证”称为“目的论论证”,因为它给世界的创造添加了目的。

圣托马斯.阿奎那的“目的论论证”

基于世界的支配:

存在着某种理智的存在者,所有自然事物靠它的智慧而导向各自的目的,这个存在者我们称之为上帝。

设计论证的现代支持者

物理学家保罗.戴维斯《上帝之心》:

生命所需的“适宜环境”如此巧妙,绝非偶然。

核物理学规律是有意设计的。

宇宙看起来是一项“密谋的工作”。

哲学家科里.朱尔的“精确调节”论证:

各种不同的常数以令人惊讶的方式“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强烈地表明,有一个理智的存在者参与了我们的宇宙的产生。

宗教、道德和恶

上帝存在问题具有道德维度

“存在论论证”、“宇宙论论证”和“目的论论证”都忽视了上帝信仰的道德方面:使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区分开来的并不是纯粹的理论或论证,而是生活方式和信心上的差异;他们虽然都相信道德,但只有有神论者相信道德有一个神圣的来源。

依曼纽尔.康德论上帝和道德

信仰不是一个知识的问题,上帝是超验之物,无法成为任何可能的经验的对象。

相信上帝是所有信仰中最理性的,因为若没有对上帝的信仰,就不会有道德之锚。

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说:

道德法则作为一种自由的法则,是通过完全独立于自然也独立于它与我们(作为动机)的欲求能力的协调一致的那些动因来发布命令的。然而,世界上行动着的理性的存在者却并不同时是这个世界和自然自身的原因。

自然的至上原因,只要它必须被预设为至善,就是一个通过知性和意志而成为自然的原因的存在者,也就是上帝。

道德上有必要预设上帝的存在。

威廉.詹姆斯《信仰意志》

宇宙更具完美和更加永恒的方面,体现在我们那些具有人格的宗教中。

如果我们信仰宗教,那宇宙对我们而言,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它,而是一个你;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可能关系,在这里也是同样可能的。

通过坚定地相信神的存在(尽管不相信神的存在对我们的逻辑和生活无碍),我们在做着宇宙中我们能够做的最伟大的贡献,这种感觉似乎正是这个宗教假设的活的本质的部分。

布莱兹.帕斯卡尔关于上帝的打赌

首先,我们无法知道上帝是否存在。

但正因为此,如果上帝存在而且我们相信他,我们就享有了无限奖赏的权利;

另一方面,如果他存在而我们不相信他,我们就确实会受到永恒的惩罚。

即使上帝不存在,我们最好还是相信他,因为信仰会给我们的生活注入品质。

“恶”与上帝公正性的解释

  • “自由意志”论:

    上帝所造之人所具有的本性(“自由意志”),是他自己产生了患难(“恶”)。

    上帝给任何人的惩罚都是公正的。

  • 泛神论:

    上帝不是一位道德代理人,既不关心世界的不幸和祸患,也对其无能为力。

    他并不特别关心人类。

  • 自然神论:

    保有上帝信仰,但剥去其所有道德属性,通过否认上帝公正性避免了“恶”的问题。

    上帝只不过是一个“假设”,这位造物主在开启了巨大的牛顿式机器后,就任其运转。

业(Karma):印度教对“自由意志”的理解

人类确实拥有自由意志,但这一意志的自由实践改变着人类。

慈悲:佛教对“恶”的处理方式

佛教整个地避开了“恶”的问题,因为它摒弃了任何“神人同形同性论”。但保留了对于道德义务和理性的信仰。

佛教处理“恶”的方式,是尽力帮助那些处于危难之中的人,即慈悲。

“小乘佛教徒”只寻求个人得救,“大乘佛教徒”还主张引导众生脱离苦海和愚昧。

超越理性:信仰与非理性

保罗.蒂利希论终极关怀

上帝作为人的终极关怀的终极,比任何其他确定性甚至某人自己都更为确定。

作为神圣形象所象征的上帝,是一种充满勇气和冒险的勇敢信仰。

上帝是我们终极地关怀之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重要之物。即使人们否定上帝的存在,也无改于这一点的真实性。

对宗教的怀疑

让-保罗.萨特《成为上帝的欲望》

表明人的实在的最理解的基本谋划,就是人是谋划成为上帝的存在。

上帝,这一超越性的价值和最高目的,表象了一种永恒的限制,据此,人使自己显示出自己是什么。

宗教是探求

宗教远非只是一种知识探求,它也是一种意义探求、道德探求、终极正义探求,以及一种独特体验的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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